各部门、单位、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岗位管理,规范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核定和发放,根据《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2〕84号)和《湖南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校行发〔2012〕24号,以下简称24号文件),学校将开展2013年在职职工基础性绩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单位:各部门、单位、学院对所属职工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依据24号文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核定和发放办法
的基本工作量和基本职责进行考核。
三、考核要求:
1、各部门、学院将《湖南中医药大学2013年XXXX岗位基础性绩
效考核表》分发至个人填写,由部门、单位、学院确定考核结果。
2、各部门、学院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2013年在职职工基础性
绩效考核汇总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各部门、学院须根据教务处审核的课堂教学课时数进行
考核。
4、2014年1月5日上午12:00之前将《汇总表》纸质件及Excel电
子档报组织人事部劳资科。
5、未完成基本工作量,或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职工,将根据
24号文件进行相关处理。
联系人:胡敏 梁娟 联系电话:88458116
电子邮箱:603012374@qq.com
四、附件:
1、《湖南中医药大学2013年XXXX岗位基础性绩效考核表》
2、《湖南中医药大学2013年在职职工基础性绩效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