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开展2016年夏秋季征兵的通知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高校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今年的征兵任务,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应征入伍条件:
1、年龄条件:
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21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22周岁,专科毕业生23周岁,本科毕业生24周岁。女青年18至19周岁,普通高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22周岁,符合应征入伍的年龄条件。
2、身体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 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女性不超过也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具体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3、政治条件:符合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要求和有关规定。
二、网上报名:
征兵工作从4月10日“全国征兵网”启动报名开始,有参军意愿的同学不论学历、身份,一律需在全国征兵网上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并于5月20日前带本人一寸免冠近照4张,到学校武装部办公室(在含浦校区南大门)备案。 (“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预征对象登录的信息8月5日前可自行修改,8月5日后该网站将关闭,网上报名工作结束。)
三、征兵流程:
今年高校征兵工作在学生离校前要完成体检政审和预定兵工作,按照兵役登记确定预征对象、体检政审、预定新兵、跟踪管理、征集入伍等五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5月20日前,各学院要统一组织适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进生兵役登记、初检初审,合格的确定为应征公民。
第二步,5月21日至31日(具体时间待通知),岳麓区组织预征对象进行体检;6月1日至10日,组织政审和走访调查。
第三步,6月11日至15日,岳麓区征兵领导小组集体审批预定后,区征兵办、高校与学生签订入伍协议。
第四步,8月底前,兵役机关会同学校加强对已确定为预征对象和预定大学生跟踪管理,建立健全双向联系、汇报思想和外出请假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预定对象的教育、管理和考察。
第五步,8月21日至9月30日,组织复查复审、正式定兵和交接起运。
四、优惠政策
高等学校学生(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
1、优待金政策。辖区高校学生被岳麓区征兵办征集到部队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年内一次性发放两年服役费30000元,对到新疆、西藏等艰苦地区服役的士兵发放一次性奖励10000元;
2、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等学校学生士兵在选取土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五、几点要求:
1、各学院5月份要组织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一位毕业生和在校生发一条征兵短信、QQ或微信信息。
2、宣传部要利用报刊、校园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讲清相关政策,最大程度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激情。
3、搞好服务保障。教务处要及时为入伍学生提供保留入学资格、学籍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做好学费补偿和助学代偿等相关工作,为入伍学生解除后顾之忧。
咨询电话:0731-88458019、88458017
湖南中医药大学人民武装部
2016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