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发〔2017〕10号),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对象
在长创新创业,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
二、定点保健医院
确定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第三医院、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长沙市口腔医院、长沙市妇幼保健院等7家市属三级医院为定点保健医院。各定点医院安排保健专干负责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工作。(联系方式见附表)
三、服务内容
1.开设就医绿色通道。定点保健医院为高层次人才开通就医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凭“长沙人才绿卡”可享受优先挂号就诊或住院服务。A、B、C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就诊或住院服务,由各定点医院保健专干负责预约和安排。A、B、C类人才如需住院治疗,定点医院可提供救护车城区内免费接送入院服务,到院后保健专干协助办理相关入院手续。A 类人才如需在市域内其他医院就诊,由市卫计委积极协调,提供帮助。
2.提供免费体检服务。由市卫计委保健处组织,每年安排高层次人才免费体检,定点保健医院做好相关接待和组织工作,A、B、C类人才每年安排免费体检1次,D类人才每两年安排免费体检1次。
3.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安排保健医生为高层次人才做好常见病、多发病预防及健康知识普及。开设健康咨询服务热线,由定点保健医院安排专家给予解答。定期电话回访,进行健康动态跟踪服务。为A类人才提供保健医生上门巡诊服务,配备家庭保健药箱,建立健康档案。
四、组织实施
1.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工作,由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
2.定点保健医院安排专人做好高层次人才保健工作。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卫计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