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卫计系统在编在岗事业人员(满服务期限)公开选调中小学校卫生技术人员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唯才是举原则。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医生具有助理医生及以上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 , 男女不限,其中男性要求45周岁以下、女性要求40周岁以下( 以个人档案年龄为准,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护士具有护士执业证,35周岁以下( 以个人档案年龄为准,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3、身体健康。
三、选调计划(见附表)
四、选调程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 12月 1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207室、209室(咨询电话:5229748、5235040)。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助理医生及以上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
(2)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衡东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并征得县卫计局同意并盖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整个过程。报考卫生技术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调配资格,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报名时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报名截止后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笔试的发给准考证。
3.选调形式
选调卫生技术人员采取笔试形式。由县教育局集中组织命题制卷,统一组织闭卷考试和阅卷评分。
①笔试时间:2018年12月 29日
时量:150分钟(上午9:00—11:30)分值100分;
②笔试地点:衡东县教师进修学校。
③笔试内容:医学三基。
4、体检和考核。
按照1:1的比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录用: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违反《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吸毒史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卫生技术人员其它情形的。
同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6.预录和选投学校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先预录医生,在预录医生后的余下计划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预录护士。
然后按照先医生后护士的顺序,组织考生按个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投学校志愿。若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择校的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7.确定录用人员
根据考试和选投志愿情况提出拟录名单,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呈送县编办和人社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确定录用名单。
8.办理手续
调录名单在《衡东党政门户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调动手续,列全额事业编制。
附:衡东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中小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衡东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中小学校卫生技术人员计划表
衡东县教育局
2018年11月29日
选调校医报名表.doc
校医选调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