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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二级学院专职组织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19 点击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二级学院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组通字〔201810 号),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湘组〔201845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聘专职组织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职数    

二级学院专职组织员  12  

二、选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具有三年以上党龄,热心党务工作。  

(二)思想政治素质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素养,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密切联系群众,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勤政廉洁。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作职责    

专职组织员在各学院党组织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学院党组织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支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的审查工作。  

(二)党员管理工作。指导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党籍管理和党费收缴等方面的工作。  

(三)党员教育工作。了解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协助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对党员教育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等。  

(四)做好学院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选聘办法    

(一)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专职组织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部门同意后在925日(周二)16:00前报组织人事部组织科(行政楼31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组织人事部邮箱。  

(二)资格审查。组织人事部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考核。由组织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讨论决定。组织人事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报校(院)党委会审定。  

(五)结果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设置、管理模式及待遇    

专职组织员保留现有职级不变,岗位可以选择行政管理岗或专业技术岗,按学校相关岗位设置规定进行考核管理,给予相应岗位工资绩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兵 肖彤,联系电话:0731-88458112  

电子邮箱:hnzyydxzzk@163.com  

 

附件:《湖南中医药大学二级学院专职组织员选聘报名表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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